根据年度工作安排,我局近期启动《苏州市旅游志》(续修)工作。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提供该项服务。
一、采购的内容及简介
1.按照地方志的各种规范性要求,整理、搜集并分类汇总2006年1月至2018年6月的苏州市旅游工作,形成电子文稿并排版。体例、内容与原《苏州市旅游志》(1980-2005)衔接。
2.包括总序、凡例、概述、大事记、附录,以及《苏州市旅游志》(续修)主体部分(至少包含旅游资源、旅游产品、旅游开发、市场监管、队伍建设、管理机构、主要荣誉等七部分)。总字数控制在50万字左右,并需包含重要历史事件照片。
3.供应方应组织专门团队,并每月在我局集中办公不少于8天。
4.组织不少于2次的专家评审。
二、时限要求
供应商应确保在2018年11月底前完成初稿,12月底前完成定稿。
三、采购项目预算及支付
预算总额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以内。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,苏州市旅游局将按政府采购的财务支出规定,支付合同约定总价的50%,验收后支付剩余50%。
四、评审
苏州市旅游局将按照《苏州市旅游局项目采购管理制度》规定,对报名参加竞争的各供应商方案进行评审,综合考量方案内容、实施进度计划及报价,优选供应商。
五、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
1.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2.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3.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4.已积累2006年1月至2018年6月间有关苏州旅游工作的文字和图片资料;
5.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6.最近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7.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8.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。
六、响应方式
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请于2018年9月24日中午11时前,将纸质响应文件(包括服务内容、执行进度计划和报价)三份送达市旅游局办公室(苏州市十全街345号)。
苏州市旅游局将于9月底之前组织内部评审,并确定供应商。
七、其它
联系人:郦樱。联系电话:65212987。
苏州市旅游局
2018年9月14日